
(9)01.持有管制刀具
1. 一个人持有超过三英寸(8cm)长的刀具,无论是否隐藏起来。
((砍刀属于管制刀具,无论皮肤和RP前提。))
- 刑法 (9)01 是一个轻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15分钟并且不超于25分钟的监禁。
(9)02.持有未注册的热武器
1. 一个人持有未注册的半自动手枪、转轮手枪和/或泵动式霰弹枪,携带、放于车内或者房屋内;
2. 一个人持有已注册的半自动手枪、转轮手枪和/或泵动式霰弹枪,但不持有有效的武器执照;
3. 一个人允许另一个人将其合法但未注册的半自动手枪、转轮手枪和/或泵动式霰弹枪,携带、放于自己的车内或者房屋里。
((未注册的热武器包括手枪、手枪 Mk.II、战斗手枪、重型手枪、劣质手枪、劣质手枪 Mk.II、重型转轮手枪、重型转轮手枪 Mk.II、海军转轮手枪、双动式转轮手枪、佩里科手枪、泵动式霰弹枪、泵动式霰弹枪 Mk.II、犊牛式霰弹枪、截短式霰弹枪,无论皮肤和RP前提,但物品名以BB开头的Airsoft武器除外。))
- 刑法 (9)02 是一个轻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30分钟并且不超于40分钟的监禁。
(9)03.持有非法热武器
1. 一个人非法持有微型冲锋枪、自动手枪、半自动霰弹枪和/或不被法律认可的武器。
2. 一个人的武器被非法改装,非法改装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、拓展弹夹。
((非法热武器包括所有带有扩展弹匣的武器、所有冲锋枪(除古森堡冲锋枪和战斗自卫冲锋枪)、穿甲手枪、射手手枪、火枪、双管霰弹枪、冲锋霰弹枪和战斗霰弹枪,无论皮肤和RP前提,但物品名以BB开头的Airsoft武器除外。))
- 刑法 (9)03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120分钟并且不超于180分钟的监禁。
(9)04.持有突击武器
1. 一个人非法持有自动霰弹枪、突击步枪、大弹容量的冲锋枪、集成消音器的冲锋枪与步枪和狙击步枪。
((突击武器包括突击霰弹枪、重型霰弹枪、所有突击步枪、机枪、转轮机枪、古森堡冲锋枪、战斗自卫冲锋枪和所有狙击步枪,无论皮肤和RP前提,但物品名以BB开头的Airsoft武器除外。))
- 刑法 (9)04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180分钟并且不超于240分钟的监禁。
(9)05.无证卖枪
1. 一个人在没有执照和许可的情况下出售武器。
- 刑法 (9)04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240分钟并且不超于330分钟的监禁。
(9)06.持有爆炸物
1. 一个人拥有高爆物体,例如高度易燃的酒精,汽油和其他高爆炸力材料等。
- 刑法 (9)06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240分钟并且不超于360分钟的监禁。
(9)07.制造或持有简易装置
1. 除法律允许外,一个市民制造,收集,合成,分解或者持有危险武器,爆炸物,热武器或其他不被宪法允许的零部件。
- 这个罪名不可以和其他标题9: 致命武器和装备的控制的罪名叠加
- 刑法 (9)06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180分钟并且不超于240分钟的监禁。
(9)08.炫耀热武器
1. 一个人指着,持握,或者炫耀一个热武器,气枪,或者任何类似枪械的物品,对公众造成恐慌。
2. 一个人持握类似热武器的物件来当做热武器,使公众恐慌。
- 刑法 (9)08 是一个轻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20分钟并且不超于30分钟的监禁。 并且没收武器执照。
(9)09.热武器滥用
1. 一个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天空、陆地或者水面射击。
2. 一个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从车内对天空、陆地或者水面射击的行为被认定为(9)10.驾车扫荡。
- 刑法 (9)08 是一个轻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25分钟并且不超于35分钟的监禁。 并且没收武器执照。
(9)10.驾车扫荡
1. 一个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从车内对天空、陆地或者水面射击,并且此人非执勤执法人员。
2. 一个人离开车辆之后立刻拿出热武器。
一个人驾驶车辆,乘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从车内对天空、陆地或者水面射击,并且此人非执勤执法人员。
- 刑法 (9)10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240分钟并且不超于300分钟的监禁。
(9)11.持有消音器
1. 任何个人、组织、团体在任何情况下持有消音器。
- 刑法 (9)11 是一个重罪行为,可处以不少于60分钟并且不超于120分钟的监禁。